关于千刀万剐(qiān dāo wàn guǎ)是真实还是虚假消息?
时间:2024-04-07 20:36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开始关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然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政策,我们整理了一些常见的错误情形及其更正指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以在取得证书的年度享受3600元的定额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各类培训结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如阿里云Aqsara Clouder云计算专项技能认证等企业自行考核发放的证书,并不属于可以扣除的继续教育证书范围。因此,大家在填报时应特别注意这一点。

  子女教育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的标准分别为2000元/月/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需要注意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2022年度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子女教育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享受标准为1000元/月/子女。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享受最高3000元/月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扣除额,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需要注意的是,在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赡养老人享受标准为2000元/月,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每人不超过1000元/月。

  1. 填报同一子女的合计扣除比例超过100%。父母若选择由一方100%扣除,则另一方不可填报该子女扣除;若选择均摊,双方都只能选择50%扣除标准。同一子女的扣除比例合计不能超过100%。

  2.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所采集的教育阶段结束时,未终止已失效教育支出扣除。当子女教育受教育阶段发生变更,或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及时进行更正。

  3. 错误填报配偶的父母、其他亲属长辈、以及尚有子女在世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被赡养人。应按照政策规定,只填报实际承担赡养义务的被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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