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鼓励住房“旧换新”“旧转保”、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21条措施,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城施策用好用足政策工具,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转型发展。
同时,自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购买肇庆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契税缴纳的,按5000元/套给予补助,农村户籍人员购买我市范围内的首套商品住房,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补助2000元/套。
此外,为减少商品房销售中的面积、计价纠纷,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全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若干措施》实施后,将从闲置住房利用、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住房信贷及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住房品质提升、商品房销售管理、竣备交付等各方面给我市房地产行业带来一定的促进作用,减轻群众购房成本,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住房品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推动项目开发建设和保障交付,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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