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2024年中考志愿填报、录取批次、录取规则须知
时间:2024-07-01 14:34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为了让广大考生了解中考志愿填报、录取批次和录取规则,现公布沧州市2024年中考志愿填报、录取批次和录取规则须知,供广大考生参考。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登录“智慧沧州”小程序点击“入学报名”进入“沧州市中考招生录取服务”进行志愿填报。

  2024年沧州市中考志愿填报、录取批次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设4个批次: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a类、b类)、第三批;第二阶段为沧州市属职业院校征集志愿、补录;第三阶段为中职院校线下征集志愿、补录。

  沧州市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培养院校: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只限青县、任丘、南皮的考生填报。

  —5个平行志愿。填报一般公办高中、民办高中特长生的考生需进行专业测试,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特长生志愿。

  ②b类志愿(沧州市属中职院校),可填写5个平行志愿。其中填报“2+2+2”和“3+2”“5年一贯制”及其他普通中专的艺术、体育、师范类的考生到招生学校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

  (4)第三批次(省部属、外省属、市属跨市招生的“3+2”“5年一贯制”贯通培养模式和普通中专)志愿填报

  第二批次中b类未录取满额学校可以申报志愿征集计划,沧州市中考招生录取平台统一公布参加志愿征集的学校(专业)和计划。

  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沧州市中考录取平台按志愿投档、并已被招生学校录取的,不得再填报征集志愿。

  (1)有缺额计划的市属职业院校和省部属、外省属、市属跨市招生的院校均可组织考生进行线下征集志愿填报。

  3、三年连续学籍学生按省级示范性高中给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进行录取,如分配初中指标校下浮分数仍未录满,则剩余指标将在县(市)内,对所有考生按志愿统一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浮分数在50分(含50分)之内。

  4、非三年连续学籍的应届生,不享受指标资格,分数需达到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基准分数线、往届生不参加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

  1、a类志愿和b类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时先进行a类志愿录取,再进行b类志愿录取。

  2、a类:即一般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主城区、各县(市、区)分别设定一个最低分数线”贯通培养模式执行省里确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a类一般公办高中、民办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b类“5 年一贯制”“3+2”等贯通培养模式及其他普通中专的体育类、艺术类、教育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2+2+2”考核合格,达到省里确定的最低控制线,在平台填报了该学校(专业)的志愿,且签订不再参加沧州市中考录取服务平台其他批次录取的承诺书,即为录取,录取后不得更改。

  一、凡填报民办高中志愿的考生,请先了解意向民办高中的相关办学和收费情况后,再进行该校志愿的填报。

  二、“3+2”“3+4”贯通培养学生转段淘汰率原则上不低于5%,“2+2+2”“5年一贯制”贯通培养学生也有相应的淘汰机制,经过转段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转段或升学,未参加转段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转段。“3+4”“3+2”“2+2+2”转段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普通高考、高职单招、对口升学等形式的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信息以市、县两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信息为准,切勿轻信个别学校、社会招生机构和非法中介的承诺,给考生学业带来影响。如有不明事宜请向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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