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8月16日消息,商务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的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此前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此前补贴7000元)。
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含完成补贴发放的申请),均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予以补贴。
报废车辆需在2024年7月25日前,就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并且,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也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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