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颁布,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巡视工作深化发展,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巡视制度更是震慑腐败分子、监督权力行使、整顿党风政风的一把利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推动巡视工作深化发展,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这次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总结运用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立足于进一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新修订的《条例》从多个方面作出规定,推动巡视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促进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并专门新增一章,对巡察工作进行了规范。修订《条例》本身就是一次“磨剑”,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举措,为依纪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制度之笼越扎越紧,巡视“利剑”锋芒毕现。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全面总结运用巡视制度“十年磨一剑”的宝贵经验,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体制机制、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队伍建设等关系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整充实完善,突出指导性,推动巡视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各级党委(党组)和巡视巡察机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推动《条例》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利剑高悬磨砺锋芒,历百年越山海而弥坚。修订《条例》,从制度上对党章有关规定进行细化,把巡视制度“笼子”扎紧、扎牢、扎密,以制度刚性强化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将有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而在不断完善优化巡视制度,持续加强巡视领域的党内法规建设的同时,全力推动严格依照《条例》开展工作,密切联系实际,不折不扣贯彻各项要求,保持巡视“锋芒”震慑常在,剔除一切“腐肉烂疮”,必将推动管党治党更加有力有序有效,让清风正气满人间。(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丁铁)
(责任编辑:admin)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