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险驾驶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计算机信息网络犯罪、邪教犯罪、毒品犯罪除外)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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