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妖后诱冷皇是这样理解吗?
时间:2023-01-20 07:26来源:未知 作者:小编 点击:996

  生命,一旦出现闪失,便不可挽回。尤其是未成年孩子出现意外,更是让人遗憾揪心。有些不幸的意外,本可以避免却没有去避免,是因为,未出事总觉得没事,其中,有很多情况下,是家长的疏忽,甚至是惰性监管造成的。

  国庆假日里,黑龙江哈尔滨有四个孩子及其家庭,遭遇到不幸。每当听到未成年人身安全事件,所有人都深感心痛,禁不住唏嘘。

  据称,事发当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四名未成年孩子同驾一辆电动三轮车,在乡路段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相撞事故。事故后,民警到达现场,四名未成年孩子已均失去生命体征,大货车司机也已被控制。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该事件,教育部还发出专门提醒,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国庆假期交通出行安全工作。其中,尤其提到,学生家长(监护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履行好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看管和教育,不要让不满12岁的儿童骑车上路,不得让未成年人私自驾驶各种车辆。

  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一再强调,可是个别家长,还总是不长心。就该事件而言,四个小朋友驾乘同一辆电动三轮车,显然违反了相关交通法规,而且电动三轮车载人也是被明令禁止的。这些孩子们如何将车辆开出去上路,确实是家长们应该深思的问题。很难免,这些家长在监护责任上,安全意识上,存在明显的疏忽和不到位。

  这些事故本可以避免,可是却让不幸找上家门。悲痛和自责,在事故后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悔不当初不如没有当初。

  未成年的交通出行安全,主要责任还是在家长。随着车辆越来越多,交通环境也越来越复杂。未成年人的安全驾驶技术和交通安全意识远远不能满足出行要求,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严格教育,不能掉以轻心。孩子擅自出行,给自身人身安全造成风险的同时,还对公共交通环境秩序造成负面影响,给其他出行人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不幸,让死者家属悲痛,家庭难过,同时也让事故的另一方深感悲哀。我们可怜孩子,但这些孩子根本就不该骑车开车上路,更多的家长,车祸猛于虎,一定谨记在心。

  社会群众,看到未成年人不安全交通出行,应该及时报警,警方应该根据违法情况,对其予以劝阻和制止。尤其是对监护人,要让其承担连带责任,甚至是主要责任。

  全社会都不应该对监护不力,疏于监护的家长放纵,任其放养自己的孩子。因为熊孩子,不仅仅影响他们自己家庭,还影响整个社会。他们培养出“人渣”,更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给社会和谐,造成很多风险和隐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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