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qīng)重(zhòng)缓(huǎn)急(jí)到底是个什么梗?
时间:2023-04-10 07:15来源:未知 作者:小编 点击:996

  如今,不少大学生在毕业后,相较于直接就业,更倾向于选择升本、考研、考公等出路,而在日趋激烈的社会竞争下,这样的就业方式也往往面临着“僧多粥少”的问题。

  有一类就业政策,因能在专升本、考研等方面提供优惠,而备受大学生关注,那就是“三支一扶”。4月4日,《广东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附后)正式公布,报名将从明天(10日)9:00开始,一直持续到14日17:00。

  以下,我要考大学 公众号为大家详解“三支一扶”这一政策,包括优惠政策、报名方式等(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一起来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2006年,全国实施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

  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2年服务期认定工龄。服务期内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并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和组织岗前培训。

  “三支一扶”大学生主要派遣到乡镇一级基层单位。根据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等不同项目性质,服务单位包括街道办、镇政府、乡镇中小学、乡镇卫生机构、乡镇水利站、农技站、人社单位等。不同岗位有不同的招募要求。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原文附后)和“三支一扶”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的常见问题解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享有的部分优惠政策如下:

  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

  全省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基层项目人员较少的地方可适当降低比例,但考录数量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人员数的10%。

  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

  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广东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采用定向委培参加研究生考试,并签定毕业后到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工作3年以上协议的,经初试总分加10分后,成绩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原服务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经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并报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鼓励各地统筹利用县级以下基层事业单位编制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服务地区和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特殊原因的,经本人申请,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予以调整。需在市内调整的,经本人申请,市“三支一扶”办同意,可在本市范围内调整。服务地区和单位有调整的,市“三支一扶”办应及时将调整名单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实际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较长时间仍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重点帮扶。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省内各高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6〕28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原服务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经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并报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山区县及以下单位就业的,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转正定级时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高定2档。如5年内调离原工作单位,到珠江三角洲地区7个市(不含山区县)工作或到其他地级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派驻县、乡(镇)的单位)工作的,其高定的2档工资予以取消。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山区县和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在坚持业绩、水平、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五年内可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其服务期限,可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年限。

  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 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费用。

  九、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根据其个人需要,提供2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采用定向委培参加研究生考试,并签定毕业后到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工作3年以上协议的,经初试总分加10分后,成绩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据广东人社局2019年发行的《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及提高“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广东省自2019年起,提高了“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从2019年1月起,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100元,地级以上市财政统筹县(市、区)财政承担1500元。

  从2019年1月起,广东“三支一扶”人员统一按3600元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省财政按每人每月588元标准给予“三支一扶”人员社保补贴,各地按3600元缴费基数统筹市、县财政补足单位缴纳部分。各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将省、市统筹缴纳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和个人应缴纳部分汇总后,按月足额集中统一为“三支一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由省财政承担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在岗服务满六个月的2000元一次性安家补助以及服务期间每人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补贴维持不变,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鼓励各地为“三支一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可参加执业资格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也可参加专升本或研究生考试,但要向服务单位书面报告。

  参加广东省专升本或研究生考试被录取的,可以由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由于上述求学或就业考试被录取而需要脱产学习或就业的,自然终止“三支一扶”服务。用人单位应及时逐级将终止服务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④广东省取得高级工、技师(高技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招募对象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10日后出声),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同时,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省继续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简称为“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全省计划招募3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一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服务期为2年。报名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人事考试网()查阅具体的招募岗位和资格条件等。

  (二)普通高校外省生源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我省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取得高级工、技师(高技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

  3.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招募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支教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5.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专业技术岗位须是医学院校或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4月10日9:00-14日17:00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募方案另行制定。报限制本地户籍(生源)岗位的,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名期间每天通过系统发布一次招募岗位报名人数;最后一次发布时间为报名截止前2天,并公布无人报名岗位情况。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4月24日9:00-26日17:00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人员报名不成功。

  笔试时间为5月13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基本能力测验》,满分100分。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报名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认定及处理。

  2.5月29日,省“三支一扶”办通过系统发短信通知拟招募对象,要求在6月1日前登录系统确认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岗位报到;未及时确认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空缺,按原岗位报名人员分数依次递补,递补中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6月5日前,省“三支一扶”办根据招募岗位空缺情况,将无人报名、无人递补的岗位及一定数量的新岗位等一并对外公布。未被招募的人员于6月5日9:00-8日17:00登录系统重新选报岗位,拟招募对象将根据成绩排名确定。因个人原因放弃招募资格的岗位,按分数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拟招募对象名单将于6月15日-6月19日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派遣对象。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资格。

  根据各市“三支一扶”办通知,7月4日前,确定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还需提供学历认证资料,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资格)、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教师资格证、合格的体检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与岗位要求不一致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

  如因公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以及确认参加而未报到等导致岗位空缺超过招募计划10%,省“三支一扶”办将适时开展补录工作,补录工作原则上进行一次,将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报名人员成绩进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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